(吉隆坡27日讯)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部副部长张健仁指出,政府自去年9月推出销售及服务税(SST)后的首6月,即从去年9月至今年2月的通货膨胀率介于-0.7% 至0.6%之间,比起实行消费税期间的2%通膨率,降低了不少。
他指出,食品及非酒精饮料从去年9月至今年2月的通膨率则是0.5%至1.2%,比起实行消费税期间的2%至3%的通膨率,也有下降的迹象。
“实施SST税制后,通货膨胀率受到管制,通货膨胀率比起前朝政府实施GST税制时更低。”
他表示,实行GST税制时期的平均每月通膨率为2%,食品及非酒精饮料的通膨率介于2%至3%。
张健仁是在今日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回答砂联土保党哥打三马拉汉国会议员鲁比雅旺询问贸消部是否成功在实行SST税制后降低通膨率时,如是指出。
他透露,实行SST税制的首6月的通膨率分别是0.3%(2018年9月)、0.6%(2018年10月)、0.2%(2018年11月)、0.2%(2018年12月)、-0.7%(2019年1月)及-0.4%(2019年2月)。
“至于食品及非酒精饮料的通膨率分别为0.5%(2018年9月)、1.2%(2018年10月)、1.1%(2018年11月)、0.7%(2018年12月)、1.0%(2019年1月)及1.0%(2019年2月)。”
他也表示,影响通膨率的原因有很多,并不完全是实行SST或GST税制而影响的。
“作为一个实行自由开放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市场力量(market forces )在商品价格的波动中起著决定性的作用,并受到很多内部和外部因素的影响。”
“这些原因包括供需因素、中间人的价格操纵、生产成本以及物流和运输成本的增加、气候变化与自然灾害、进口成本提升及市场垄断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