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倘若哥冬叶种植是用以医药及保健用途,警方无法加以限制,惟警方强调一点,就是必须做好风险管理。”
武吉安曼肃毒部总监拿督卡立尔今日在记者会,针对卫生部于周一在国会下议院提呈《2019年毒药(修正)法案》一事,如是表示。
他说,当局必须做好风险管理,以评估未来趋势。
卫生部在《2019年毒药(修正)法案》中,增设第30A条文,阐明任何种植含有精神药物成份的植物(哥冬叶)者,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2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7年或两者兼施。
在所增设的第30C条文也阐明,部长被赋予权限,批准任何官员或法定机构成员,在特定情况下才可种植含有精神药物成份的植物。
此外,修正案也阐明,任何出口、入口、制造、提供或售卖未经允许的精神病药物(Psikotropika)者,其刑罚从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4年,提高至罚款最高10万令吉或监禁最高5年。
法案也修正第32条文,即危害他人性命的制造药物者,其刑罚从罚款最高5000令吉,提高至20万令吉,监禁刑期最高2年,则提高至最高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