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反贪污委员会首席专员拉蒂法提醒,《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7A条文在明年6月正式生效,私人机构应做好准备。
第17A条文阐明,一家商业机构的职员或与该机构有关联的人士,若为了公司利益与外人签约时涉贪,不只是涉案的个人会被控,该商业机构也会受到对付。
该条文也要求商业机构,需在组织内部制定反贪污条规作为防范措施。
拉蒂法透露,反贪污委员会接获来自私人领域的强烈要求,希望该部给予相关培训以确保商业机构能针对反贪会第17A条文,制定符合要求的反贪污条规。
她称,目前越来越多商业机构配合此条文,委派组织内部的人员参与廉正官员认证课程,而这些成功通过课程的人员将成为私人领域中反贪污和改革的先锋。
“这些来自私人领域的官员将会成为原公司的反贪污方面的顾问,目前参与此课程的人数已越来越多。”
她说,这些廉正官员必须要确保在公共和私人领域的服务程序与所规定的程序、条规和法令相符,同时也不能向没有诚信的行为和政策妥协。
她是在吉隆坡市议会培训学院出席廉正官员认证课程毕业典礼后召开记者会时如是说。出席者包括公共服务局总监拿督莫哈末凯鲁、首相署行政现代化及管理单位总监拿督玛兹兰、马来西亚反贪学院院长拿督依德利斯、公司委员会首席执行员阿兹曼和马来西亚直销分销公会道德委员再纳阿比丁。
廉正官员认证课程是反贪污委员会打击国内贪污问题所推行的课程,本届已经是第8届。
从2010年至今已经有995人成功从廉正官员认证课程中毕业,而在今年则有182名毕业生,其中包括28名来自私人领域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