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鲁3日讯)联邦政府针对原住民习俗地受侵犯而起诉吉兰丹州政府案,哥打峇鲁高庭以法律不允许庭方直接或间接向政府发出禁止令为由,将本案驳回。
高庭法官旺阿末法力指出,根据普通的法律,法庭无权直接或间接,向任何政府发出禁止令。
根据《 自由今日大马》报道,旺阿末说,若法院批准联邦政府的申请,则等同于间接向吉兰丹政府发出禁止令。
总检察署是在今年1月18日,代表大马政府入禀哥打峇鲁高庭,起诉吉兰丹州政府与私人公司等八造侵犯原住民习俗地,这也是我国自独立以来,联邦政府首次为原住民所采取的诉讼行动。
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当时将吉兰丹州政府、吉兰丹土地与矿物局局长、吉兰丹林业局局长和5家私人公司列为答辩人。诉讼受益人则是原住民。
吉兰丹州是由伊斯兰党执政,因此这回是联邦政府起诉伊党丹州政府。
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当时说,是基于吉兰丹州政府发出伐木准证予私人公司,任由他们以重型机械砍伐树木,尔后运出森林。遭受破坏的森林,被用以种植榴梿树和橡胶树。
他说,吉兰丹政府在发出伐木准证前,不曾咨询特米亚(Temiar)原住民的意见,也没有任何赔偿。
他指出,此举已剥夺了特米亚原住民的祖传土地,且严重污染、侵蚀和破坏了先波(Pos Simpor)原住民区的生态系统。
州政府虽对土地、林业和矿产有管辖权,原住民基本权益长期以来被忽视和侵犯。迅速的森林砍伐和开发已侵蚀原住民的习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