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0日讯)蒙古女郎阿旦杜亚家属基于莎阿南民事高庭拒绝将联邦法院的刑事裁决,纳入家属所提出的民事诉讼,而选择撤销上诉。
阿旦杜亚家属的代表律师桑吉柯今日告诉上诉庭三司,在双方不须向对方赔偿的情况下,撤回上诉。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巴达利亚为首,以及法官拿督哈敏达星和拿督诺比阿里芬组成的上诉庭三司,随后撤销这宗上诉案。
阿旦杜亚的父亲沙里布、母亲珊嘉及两名儿子巴亚嘉卡和慕都卡,是针对莎阿南高庭在2018年10月1日拒绝把联邦法院对蒙古女郎炸尸案件的裁决,纳入家属所提出1亿令吉民事诉讼,而提出上诉。
时任高庭法官拿督瓦兹尔裁决时认为,在1950年证据法第43条文下,不允许在民事案件中采用刑事定罪。
阿旦杜亚家属曾在2007年6月4日入禀莎阿南高庭起诉大马政府、被控教唆谋杀阿旦杜亚的阿都拉萨,以及被控谋杀阿旦杜亚的武吉安曼特警首席警长阿兹拉和伍长西鲁,并要求1亿令吉的赔偿。
阿旦杜亚家属声称,阿旦杜亚的离世对他们造成极大的精神和心理创伤,因此向答辩人索取精神伤害赔偿,以惩戒性和加重赔偿,并寻求赔偿包括从属利益要求。
阿都拉萨被控在2006年教唆阿兹拉和西鲁谋杀当时28岁的阿尔丹杜雅,他于2008年10月在高庭被判表面罪名不成立,无需出庭自辩,阿兹拉和西鲁则在2009年被判罪成。
2013年8月23日,上诉庭批准阿兹拉和西鲁的上诉,并宣布他们无罪释放,但在检方上诉之后,联邦法院于2015年1月13日推翻这项无罪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