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房屋及地方政府部计划在2020年6月,向内阁提呈落实地方选举的建议,若获得内阁批准,预计地方政府选举的试点计划将于2021年落实。
房地部长祖莱达说,该部在2018至2019年期间展开了3个系列的落实地方政府选举工作坊,该部目前也正在准备落实地方选举的最好模式,以提呈给内阁批准。
祖莱达于10月8日(周二)在国会下议院以书面回答人民公正党梳邦国会议员黄基全的提问时,如是指出。
黄基全要求房地部说明,落实地方政府选举的时间表,以及解释制定该期限的理由和所准备的拨款。
此外,祖莱达指出,该部预计将于明年10月,在下议院提呈1976年地方法令修正案。
希盟曾表明一旦希盟取得中央执政权,将会落实地方议会选举,不过这并没有纳入竞选宣言。希盟在其竞选宣言第25项承诺提到“加强地方政府的角色和权限”,但未注明恢复地方政府选举。
首相马哈迪在去年尾在一场活动上表示,政府不会恢复地方议会选举,因为这或会造成种族纠纷,同时地方议会选举并不在希盟宣言内
不过祖莱达较后却强调,该部将继续在地方政府选举的实施上进行研究,以作为增强施政民主化的选项之一。
祖莱达曾表示,该部有意在未来3年举行地方选举,不过有关选举必须在国家财务及经济稳定后才能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