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9日讯)柔州董联会4名董事成员合法性争议再起波澜,柔董联会前署理主席萧庆璋批评,现任主席陈大锦蓄意掩盖社团注册局回函内容,“钻漏洞”执意非法担任董总主席,罔顾华教利益。
他指出,陈大锦于9月26日所出示的社团注册局信函只是“前半段”内容,“后半段”则为雪州注册局在10月1日发函阐明,柔董联会代表即陈大锦、林福良、林青赋和陈锦洲不得继续出任董总职务的回应。
“但陈大锦却在10月4日收到回函后选择隐瞒了内容,信函直到在今天才被公开。他在社团法令和董总章程皆不允许的情况下,执意担任董总主席,陷董总被吊销的危机而不顾,也让10月13日开考的统考出现合法性疑虑。”
萧庆璋在接受《东方日报》询问时透露,有关雪州注册局的信函遭人“刻意隐瞒”,以至于在10月4日获得的回函至今才被传出。
萧庆璋也透过一份发给媒体的文告中指出,依据雪州社团注册局局长努鲁阿兹哈的回函,已清楚说明陈大锦、林青赋、陈锦洲、林福良4人,从8月8日开始就“失去资格” 担任董总职务。
他表示,回函内容证据确凿,因此严厉谴责陈大锦,为何柔州董联会8月8日被吊销后,在 “社团法令” 和“董总章程”双规的不允许下,仍然执意 “非法担任” 董总主席,陷董总被吊销的危机而不顾,也让10月13日开始的统考出现合法性的疑虑。
他也认为,陈大锦为私己刻意欺瞒华社有关董总与柔董联会的消息,同时通过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与行动党柔州主席刘镇东出面协助解决问题的行径,说明了他已将个人利益凌驾于社团法令与章程之上。
“雪州社团注册局回函足以证明,陈大锦在隐瞒事实,有欺骗全国华社、全体董总中委和12个州董联会之嫌,陈大锦必须为此负责,并公开向三造道歉,多位董总现任重要领导,也必须因为维护陈大锦不依章行事的行为负责。”
根据相关信函显示,雪州社团注册局是在10月1日,回复了相信是董总的咨询律师楼于9月17日发出以“董总与柔董联会”为标题的信函,回函中也点名表示,随著柔董联会注册于8月8日遭吊销,陈大锦、林福良、林青赋和陈锦洲不得再担任相关职务。
该局提醒,《1966年社团法令》第41条文也阐明,任何已遭吊销注册的团体,就已经是非法组织。第42条文也指出,任何理事或任何人替非法组织管理或协助管理事务将被视为违法,一旦罪成可被罚款1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促陈大锦交代资产去向
针对陈大锦在日前称董总“天气好转,烟霾散去”,并将在明日于峇株巴辖召开记者会宣布柔董联会的“好消息”,萧庆璋要求陈大锦能向大众交待清楚柔董联会的资产去向。
“在柔董联会的注册遭吊销后,当局已指示冻结柔董联会的资产,但陈大锦在过去两个月一直拒绝公开柔董联会的状况,所以我希望他在召开记者会的时候,别再以不予置评来回应课题。”
他再次要求自行恢复董总中委职务的陈大锦、林青赋和陈锦洲请辞,并向华社道歉过去的所作所为,勿再因个人利益而动摇华社根本,影响董总未来的发展。
《东方日报》记者针对萧庆璋的控诉尝试联系陈大锦,惟截稿前仍未获得陈大锦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