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 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点名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和另40造,以寻求充公以巫统北根区部名义存放在银行账户的70万令吉资金。
这笔资金疑似源自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1MDB),并已被冻结。
作为申请人的检察官在申请中将41造列为答辩人,其中,巫统北根区部为第1答辩人、也是该区部主席的纳吉为第4答辩人,以及其儿子兼北根巫青团团长拿督莫哈末尼扎为第8答辩人。
检察官是于9月4日就充公申请入禀经修改的申请通知书。
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在8月30日谕令检察官在上述通知书中,将巫统北根区部修改成公职人员。
早前,检察官在通知书中,只是将巫统北根区部列为唯一一名答辩人。
该区部随后反对及申请撤销此通知书,因为控方已点名错误的单位。
根据经修改的通知书,检察官申请充公这笔以巫统北根区部名义存放在联昌银行来往账户的资金,以及所有来自此存款的利息上缴政府。
申请人也要求发布通告,以知会与这笔资金有利益关系的第三方在将于稍后择定的日期出庭,以解释为何这笔资产不应被政府充公。
纳吉缺席出庭
莫哈末纳兹兰批准检察官的申请,以在两个月内发布第三方通告。
检察官的代表是来自反贪会的副检察司亚伦。
这项在宪报发布通告的程序是根据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56(1)及61(2)条文展开。
今天出庭的答辩人有巫统北根区部署理主席拿督斯里赞里南利、副主席拿督凯鲁丁马末,以及该区部女青年团团长希达。
纳吉和莫哈末尼扎没有出庭。
所有答辩人的代表律师拿督利查哈山要求暂缓此充公诉讼,直到上诉庭聆毕他们的上诉。
他指出,高庭在8月30日驳回巫统北根区部撤销充公通知书的申请,他们就此裁决提出上诉。
“我的当事人已指示我方申请暂缓高庭的充公诉讼。”
控方不反对律师的上诉申请,但反对暂缓高庭的诉讼。法庭定于10月3日聆听答辩人的暂缓诉讼申请,以及案件将于11月15日重新过堂。
另一方面,莫哈末纳兹兰批准充公资产,也就是敦拉哈基金会和巫统北根教育局主席拿督依布拉欣阿旺的资金,上缴政府。
此诉讼是在莫哈末纳兹兰的内庭进行。
该基金会和依布拉欣阿旺的代表律师艾曼告诉媒体,所涉金额不可公开。
8月23日,上述两名答辩人同意这项资产被充公和上缴政府,法庭今日将和解协议记录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