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敦胡先翁基金会针对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申请充公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1MDB)相关的198万零328令吉37仙资金,入禀陈情书。
上述基金会代表律师拿督哈里哈然告诉高庭,他已向控方申请充公上述资金一案入禀陈情书。
他今天在司法专员拿督阿末沙里尔进行案件管理时说,他希望在两个星期内获知最新进展。
来自反贪会的莫哈末法利斯副检察司证实,反贪会收到上述陈情书,控方正进行考量,法庭择订10月4日进行案件管理。
莫哈末法利斯说,控方已通过宪报程序发出第三方通令给数个单位,除了敦胡先翁基金会,还有巫统吉兰丹州联委会、IPG Mediabrands有限公司和沙巴人民团结党。
政府申请充公丹州巫统3万2962令吉87仙、IPG Mediabrands有限公司256万零851令吉65仙及沙巴人民团结党100万令吉。
法庭订11月14日审理丹州巫统案、11月18日审理IPG Mediabrands案及11月12日审理沙巴人民团结党案。
控方是援引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56(1)条文及第61(2)条文,提出充公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