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4日讯)内政部长丹斯里慕尤丁指出,只要柔佛华校董教联合会(柔董联会)能符合1966年社团注册法令的要求,包括在团体名字和章程作出一些修改,那么他将会尽快针对柔董联会就注册遭撤销所提出的上诉作出决定。
他强调,这不是特别的个案,国内有数个组织和机构因为相同的原因,被社团注册局取消注册,柔董联会只是其中一个个案。
他指出,他今日和董总代表的会面时间没有很长,惟大家在协商的精神下,进行交流。
他说,柔董联会是于1955年成立,已超过60年,基于一些技术问题被柔佛社团注册局取消。
“而他们今日也已向我提出正式的上诉,而我也交由社团注册局总监玛斯雅蒂去研究,而玛斯雅蒂也可以要求会见相关组织的代表,以听取解释。”
慕尤丁今日在布城内政部会见董总代表后,在记者会上如是指出。出席的董总代表包括董总主席陈大锦、副主席杨应俊、中委罗志昌和代表律师黄觥发。整个会面过程历时约半小时。
柔佛社团注册局是基于不满意柔董联会向该局所做出解释,因而在8月8日发出正式吊销柔董联会的注册。在《1966年社团法令》下,被注册局吊销注册的团体可在30天内,致函给内政部长提出上诉。
该局也提醒,《1966年社团法令》第41条文也阐明,任何已遭吊销注册的团体,就已经是非法组织。第42条文也指出,任何理事或任何人替非法组织管理或协助管理事务将被视为违法,一旦罪成可被罚款1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此外,慕尤丁也说,如果柔董联会的章程里有一些条文需要修改,以符合《1966年社团法令》的要求,那么柔董联会就必须尽快做出回应。
“这是方便社团注册局能向我提呈,让我考虑是否恢复柔董联会注册的问题。”
询及需要多久的时间恢复柔董联会的注册,慕尤丁说,只要柔董联会遵守社团注册局的要求,包括在名字和章程的内容作出修改,如果对方也同意,他会尽快做出决定。
询及柔佛社团注册局是否曾经要求柔董联会转在教育局底下注册时,慕尤丁也表示,是的,不过当时有一些模糊地带,以为该董联会是管理学校的组织,因此才有意见认为柔董联会须在教育局底下注册。
“但这只是意见,柔董联会并不是管理学校的组织,他们只是照顾学校的福利,因此我们刚才也决定,柔董联会也理应在社团注册局底下注册,这才是更好的方式。”
询及柔佛社团注册局基于什么原因吊销柔董联会的注册时,慕尤丁说,“这我不想再去谈,现在最重要的是向前看及如何去解决这问题,我想这也是你们有兴趣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