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 巫统峇都加湾区部主席拿督莫哈末诺阿末证实,该区部曾在2013年期间,获得时任首相兼党主席拿督斯里纳吉亲自签发一张10万令吉的支票,而这也是首次出现首相“自掏腰包”给经费的情况。
莫哈末诺阿末在2013年3月为该区部代主席,直到同年10月19日“扶正”。
他表示,本身在2013年8月6日在首相办公室,向纳吉提及其选区缺乏经费,而纳吉之后便签发上述支票给他。
莫哈末诺阿末是本案第6名控方证人,他在娜兹瓦副检察司的要求下,核实了纳吉所签发的志期2013年8月6日的大马伊斯兰银行支票。
他说,他之后把支票汇入巫统峇都加湾区部的银行户头,而这笔钱也被用作选区福利活动,过后也没有把钱归还给纳吉。
娜兹瓦询问,从2013年至今,(前)首相是否曾经自掏腰包给经费,通常是巫统中央总部所发放;证人答道:“这是首次(首相自掏腰包)。”
莫哈末诺阿末在辩方首席律师丹斯里沙菲宜的盘问下指出,本身加入巫统已超过20年,并确认,全国巫统各个区部的资金来源,一般来自巫统总部。
“之前,巫统总部每月发放1万令吉给我的区部。”
他说,选区有很多活动进行,大部分活动都是帮助选区内有需要的人士或单位,如学校、清真寺、单亲妈妈和孤儿等,因此,每月1万令吉经费确实不够花。
他证实,自1990年或更早前,每任巫统主席都有权掌管巫统资金。
他表示,当他收到支票后,全数汇进巫统峇都加湾区部的户头,这些都有记录在案。
莫哈末诺阿末强调,巫统用这笔10万令吉,在选区办的福利活动,包括发放援助金给有需要的人士,都不是以纳吉的名义,受惠者都不知道这笔钱来自纳吉。
他也说,虽然巫统峇都加湾区部并未收到任何民事充公的通知,但该区部的银行户头却被冻结至今。
他认同沙菲宜的主张,即相对其他州属,槟城马来人的经济状况不是很好,需要援助来提升生活水平。
他同意,在他收到这笔10万令吉期间,槟城非国阵执政。
在证人供证完毕后,也走向被告栏与纳吉握手致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