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3日讯)卷入性侵印尼女佣风波的霹雳州行政议员杨祖强今日在强奸罪名下面控,惟杨祖强坚持本身清白,否认有罪,获法官允以1万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
杨祖强也是行动党端洛州议员,他是于今早9时在多名霹州行动党的国州议员的陪同下,抵达怡保第二地庭后,直接进入法庭。
除了行动党霹州领袖,如州主席倪可敏及州秘书黄家和等人,也有数十名相信是来自华都牙也的行动党党员聚集在法庭外,并在杨祖强进入法庭时,高喊“YB,加油!”
根据控状,杨祖强被指于今年7月7日,晚上8时15分在九洞美露再也花园住家楼上的房内,强奸一名外籍女子,进而抵触刑事法令第376(1)条文,一旦罪成,将面对不少于5年或不超过20年的监禁,并可另加鞭笞。
惟杨祖强的代表律师梁卓经及蓝卡巴星在开庭后,立即向法官诺拉斯玛提出此案的调查并不完整,特别是昨晚出现新的进展,即霹州议长拿督倪可汉报案指载送印尼女佣报案的人士,曾获得10万令吉的款项,且遭人以手枪威胁等,因此要求展延提控。
尽管如此,上述要求却遭到控方的反对,坚持做出提控,双方因此进入激辩,法官于是在上午9时33分,决定暂时休庭,并在9时55分重新开庭后,宣布接纳提控。
随后,当通译员读出控状,杨祖强坚持本身无罪,要求审讯,但控方则援引其他的法庭案例,要求法官禁止杨祖强保外,却遭到辩方律师的反对。
副检察司阿兹哈表示,由于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为严重罪行,再加上担心身在“安全屋”的证人受到骚扰,因此建议法官不让被告保释。
然而,蓝卡巴星却援引同一条文下获准保外的案例,反驳控方不让其当事人保释的观点,并强调其当事人也是州议员兼州行政议员,不准保释将无法履行其公务。
针对控方提出证人或遭到骚扰的忧虑,他则指其当事人根本不知道证人目前身在何处,又如何骚扰?同时也说,其当事人有4名求学中的孩子,法官应将此列为考虑因素,进而建议法官将保释金定在1万令吉。
此案的检控官尚有艾怒及奈纳杜,至于杨祖强的另外两名代表律师,则是法汉及雷尔。
另一方面,在办理保释程序时,杨祖强因获得律师争取,指其家人已在法庭保释柜台办理手续中,所以让他绕过不必被直押往扣留室的程序,而杨祖强在缴纳保释金后,也与妻子手牵手,并肩离开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