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大马银行前客户经理余锦萍证实,逃亡海外的富豪刘特佐曾向她咨询,低于5000万令吉的转账是否需要获得国家银行的批准。
辩方律师哈威德吉星在盘问SRC国际公司贪污洗钱案第54名证人余锦萍时,念出后者黑莓手机通行记录,刘特佐曾他2014年7月询问余锦萍,是否能通过两家公司以美元转账5000万令吉,而无需获得国行的批准。
尽管余锦萍证词这段对话,但也表明无法记起是否在查询后解答刘特佐的疑问。
无论如何,她也同意哈威德吉星的说法,即刘特佐计划将SRC公司银行户头中的1亿令吉取走,并转换成美金,再将这笔资金汇出。
根据此前证人的供词,SRC公司曾将1亿500万令吉转账指Putra Perdan建筑公司的银行户头。
另外,哈威德吉星在较早前就3个总值1亿3900万令吉的银行汇票(bank draft)进一步盘问余锦萍。
这3个银行汇票发生在2014年7月,分别是3600万令吉、7600万令吉和2700万令吉,皆汇入大众银行户头。
她说,大众银行当时曾就SRC公司的1亿3900万令吉银行汇票,联络她、一马发展公司首席财务员特伦斯倪和大马银行分行。
她表示,在2014年7月7日,刘特佐曾要求她银行上述3张被取消的银行汇票中收款人的名字。
她认为,这样的做法是毫无意义的,因所有资金交易都可以被追溯到出款人和收款人的身份。
而余锦萍也同意哈威德吉星的说法,即刘特佐在银行过账上有很大的参与度,且刘特佐在处理银行汇票的过程很可疑。
她提到,每当纳吉在大马银行户头出现透支,只要告诉刘特佐,后者都会尽快汇钱到该户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