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大马银行前客户经理余锦萍今日在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涉及SRC国际公司洗钱案供证时表示,大马富商刘特佐称呼纳吉为大老板。
“他(刘特佐)说,大老板致电,(也就是)账户持有人(纳吉)。”
余锦萍(音译)是案件的第54名证人,今日第4度上庭供证;辩方律师哈文德星在交叉盘问时,询问有关刘特佐在2014年5月30日发给余锦萍的信息时,如是指出。
她早前也提到,SRC国际公司前首席执行员聂法依沙曾自称只是“小咖”。
“这是他说的,但是我不同意他的说法。”
为了证明聂法依沙只是按照刘特佐的指示处理纳吉的账户,哈文德星也试图证明,聂法依沙坚持让余锦萍告知刘特佐,账户馀额不足。
余锦萍坦言,聂法依沙告诉她有人需要了解资金的数额,然后她告知刘特佐,纳吉的账户仍然需要350万令吉。
询及2014年10月,刘特佐在与其信息的内容中,看似对纳吉发出的支票因为没钱过账一事感到紧张,余锦萍说,“我告诉他,支票支付的时间是下午5时30分,我相信,是的(刘特佐紧张)。”
她透露,从她与刘特佐的信息往来中得知,刘特佐掌控纳吉的3个户头。
余金萍供称,她拒绝听从刘特佐的指示,而于2013年销毁跟纳吉3个来往银行户口有关的旧支票簿。
此外,证人在受到辩方律师哈文德吉星盘问询及,刘特佐曾在2013年8月在归还旧支票簿给她时,是要求她将这些支票簿销毁,证实有关的说法。
不过,证人表示,本身没有这依照刘特佐要求,将旧支票簿销毁,而是将到大马银行拉惹朱兰路分行。
较后,哈文德星向法庭表示,需要至少1天半的时间,对余锦萍进行交叉盘问,承审法官纳兹兰于在下午5时18分暂停审讯,并将案件定在周三上午9时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