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城25日讯)针对5月4日,在西海岸大道(WCE)附近发生的输水管爆裂事件,国家水务委员会(SPAN)所成立的技术小组于本月22日(周一)已完成调查报告;有关调查报告将呈交总检察署,最迟在月底将由副检察司采取进一步行动。
至于近期发生的河流污染事故,国家水务委员会也于在本月22日向警方报案,因为不排除此案涉及蓄意破坏。
虽然,雪隆7个制水区于今早已恢复水供,但是,国家水务委员会并不认为事情已“圆满结束”,因为水源污染的源头和元凶并未受到对付。为此,根据“2006年国家水供服务业法”(655法令)第122(1)(污染水源)条文所展开的内部调查工作经已进行中。一旦罪成,最高刑罚可监禁6个月或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无论是属于蓄意、粗心或疏忽的人为因素,或通过污染而导致公共水供设施损坏、或任何部件和其他公共水供系统被损坏,有关人士必须负上法律责任。一旦证实有罪,必须对水务营运商的损失作出赔偿。
针对上述事件所展开的内部调查,国家水务委员会预计可在8月底完成,届时也同样会呈交给总检察署,由副检察司采取进一步行动。
为了避免水源再度污染,国家水务委员会建议,禁止在河流上游进行任何可能导致水源污染的活动。有关建议不仅针对雪州,而是在全国所有州属。
鉴于国家净水供应主要来自河流,国家水务委员会也籍此呼吁各相关机构,采取积极措施,主动监管任何可疑的活动,避免河流再度受到污染。据统计,我国民众的日常用水,有98%取自河流,经过滤水站处理。另外,尤其是东海岸民众所用的净水主要来自地下水。
任何违反“2006年国家水供服务业法”(655法令)的相关组织或人士,国家水务委员会将毫不犹豫地对其采取法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