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国会上议院今日通过三项法案,分别是《2019年商标法案》、《2019年商品说明(修正)法案》和《2019年消费人保护(修正)法案》。
上述三项法案皆由国内贸易和消费人事务部副部长张健仁所提呈。
根据最新通过的商标法案,允许个人或公司注册气味、声音、形状和颜色为商标,与此前《1976年商标法令》不同。在旧法令下,只允许注册名字、标签、签名、文字、字母、数字或组合为商标。
在新的法令下,知识产权被允许用作金融工具;同时也透过更好的调查和执法行动,加强民事和刑事诉讼的有效性。
新法令也允许马来西亚履行在《马德里协定》中关于商标国际注册的义务,进而享有协定内所提供的所有利益。
《马德里协定》是一个国际体系,促进商标在世界各个不同法律体系中进行注册。
此外,《2019年商品说明(修正)法案》寻求删除《2011年商品说明法令》中的某些条文,在没有辩论的情况下,获得通过。
随著《2019年消费人保护(修正)法案》的通过,任何没有遵从消费人仲裁庭裁决的人士,将被予以更重的刑罚。
张健仁透露,从今年1月至5月,共有2273案件入?消费人仲裁庭,当中有1462宗案件,已在《1999年消费人保护法令》下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