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称,总检察署要处理大量全国各地的案件,因此他起先对控方就伊斯兰传教士旺吉刑罚提出的反上诉一事,并不知情。
汤米汤姆斯今日发文告称,从旺吉的一系列审讯中,可以清楚看出,旺吉去年在地庭被判罪成后,控辩双方在同一天提出上诉,而这都发生在第14届大选前。
“2018年4月9日,莎阿南地庭判旺吉罪成,监禁9个月。其代表律师对此判决提出上诉。同一天,控方也提出反上诉。”
汤米汤姆斯也指出,被告或其代表律师从未向他提出任何书面陈情,直到今年7月9日高庭做出裁决后,他才知晓此事。
“这并不出奇。每一个工作日,联邦政府和13个州的法庭都有上百起刑事和民事案,因此,任何人都不可能亲自了解每个案件详情。”
旺吉于2012年11月5日上午10时,在莎阿南苏丹沙烈胡丁大厦第5楼的雪州政府房屋秘书办公室,刊出有关侮辱雪州苏丹沙拉夫丁的言论,包括透过面子书账户wanji.attaaduddi触及宗教课题。
旺吉因而抵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罚款5000令吉或最高监禁3年,或两者兼施。
2018年4月9日,莎阿南地庭宣判旺吉煽动罪名成立,并判处被告监禁9个月,旺吉随即提出上诉。
在今年7月9日,高庭驳回旺吉的上诉,不仅维持旺吉罪成的地庭判决,在考量控方所提出的鸟上诉后,还把原本的9个月监禁期加重至一年,不过旺吉向就判决提出上诉,本月12日,莎阿南高庭批准旺吉在上诉期间暂缓刑罚。
由于希盟政府承诺废除煽动法令,但是旺吉在煽动法令下被判刑,引起多个非政府组织批评,控方对旺吉提出反上诉以及寻求加重刑罚之举,与希盟政府的立场背道而驰。
他们提醒,希盟政府必须遵守诺言,全面废除《煽动法令》,并在法令全面废除前,停止援引该法令进行调查或提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