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隶属国家银行金融情报和执法部数码鉴证组的分析员苏再黎曼否认,他曾在2015年泄漏大马银行(Ambank)职员余祖安(Joanna Yu)的黑莓手机(Blackberry messenger)中,涉及一马发展公司案人士的通讯内容。
辩方律师哈文德吉星今日在庭上盘问本案第46名证人苏再黎曼时指出,2015年曾发生黑莓手机的讯息和电邮内容外泄事件,也包括Whatsapp的通讯内容,并询问是否证人所为。
虽然苏再黎曼表明他对此并不知情,惟哈文德吉星进一步询问:“只有你和反贪会拥有这些通讯记录,难道不是你泄漏?”
证人强调,肯定不是经他的手泄漏。
较早时,苏再黎曼在主控官阿斯洛夫副检察司的引导下供证时透露,本身在2015年7月6日曾充公3名大马银行职员的数码器材,分别是余祖安、克丽斯叶(Krystal Yap)和丹尼尔李(Danial Lee)(人名皆译音)。
他说,他当时共充公了4个随身碟,1张外接硬盘、克丽斯叶的一部三星手机和余祖安的一部黑莓手机。
据早前报导,上述3名人士为大马银行客户经理,而他们曾经与包括刘特佐在内的14名人士进行通讯,《华尔街时报》报导和《鲸吞亿万》书本内容,提及通缉犯刘特佐与余祖安之间的通讯,因此黑莓手机内的对话内容,对此案而言极为关键。
苏再黎曼表示,在搜查行动2天后,即2015年7月8日,国行查案官阿末法汉要求他分析和提取黑莓手机内的资料,而该部手机内有联络号码、信息内容和一些文件等,他之后把这些资料刻录至光碟内。
他进一步指出,这部手机最初由他保管,但过后他把手机交给阿末法汉,而后者曾透露,他已于同一年11月把手机交给反贪会。
此外,苏再黎曼供称,阿末法汉于今年4月或5月收到一项庭令,而本身是按照这项庭令,提取黑莓手机的通讯记录。
询及阿末法汉是否有向他解释要提取什么资料,他表示,阿末法汉向他提供一份名单,而他记得,名单的左边是余祖安、克丽斯叶和丹尼尔李;至于右边则有太多名字,他只记得当中包括刘特佐。
苏再黎曼接受辩方律师哈文德吉星盘问时否认,他在较早时所呈堂的黑莓手机资料分析报告不完整。
哈文德吉星表示,证人所呈堂的证物中,不包括那张包含黑莓手机资料的光碟;而证人说,若他把光碟内容打印出来,会厚达512页,但若法庭有需要,他可以将它呈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