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3名公司董事因销售未经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批准的无线射频识别(RFID)扫码器,被提控上庭,最终被判罚款5000令吉。
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执法主任拿督沙菲宜哈伦发表文告表示,3名被告是Saxco Marketing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他们分别为王秀康(Ng Saw Keng,译音)、邓恩龙(Tung Ng Loong,译音)、邓齐万(Tung Kei Wan,译音)。
他指出,3人是因销售未获得MCMC批准标签的无线射频识别扫码器,而在2000年通讯及多媒体(技术标准)条例下被提控上庭。
他说,3人在八打灵再也地庭通译员念出控状后,表示清楚,并选择认罪。
“最终法庭裁定,3人和公司罚款5000令吉。至于被大马政府扣押的货品,将交由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处置。”
沙菲宜哈伦提到,当局是在最近一起4人被控拥有未经批准的通信设备案中,进而揭发此案。
他说,消费者可以通过手机应用程序“Check Your Label”或游览网站(http://ecomm.sirim.my)查询相关产品是否获得MCMC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