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5日讯)口交、肛交在我国法律上皆属犯法行为,即使双方是自愿进行,无论涉及者是“男女”、“男男”或“女女”,皆可在刑事法典377条文下被控违反自然性行为!
自爆出疑似部长涉及男男性爱视频事件后,坊间对此性片“津津乐道”之余,也牵引人们对性爱形式的疑虑。伴侣之间的“房事”原本就属个人私隐,为何口交或肛交在法律上却能被定罪?
不管是穆斯林或非穆斯林,异性或同性伴侣,就算是夫妻,如果在进行“鱼水之欢”时被发现违反自然性行为,都是属于犯法的。
根据刑事法典377A条文,任何人与他人发生性行为时,使用阴茎进入他人的肛门或口腔,被视为违反自然性行为。在377B条文下,一旦罪成者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也可被判鞭刑。
执业律师林子辉今日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指出,虽然房事是两个人的私事,在刑事法典377条文下,只要有人被指控违反自然性行为,警方就有权开档调查。
他说,近日轰动全国的部长男男性爱视频中,其中一人已承认是主角之一,警方即可调查此案,之后再交由决定是否提控。
他表示,根据大马联邦宪法第145条文,被赋予提控及撤销案件的权力,这是很大的权力。在这种情况之下,总检察长有选择性是否处理此案。
他举例,多年前流传出前卫生部长蔡细历遭人偷拍的性爱光碟,当时对方承认自己是片中的男主角,由于该影片也有出现口交画面,但蔡氏并没有被提控。
“如果夫妻之间发生违反自然性行为,不幸被偷拍或遭人广传,我相信警方会斟酌处理,对付偷拍者或散播者,而不是受害者。”
据他了解,目前并没有夫妻因违反自然性行为而被提控的案例。
此外,林子辉表示,疑似部长的男男性爱视频在坊间疯传后,也出现另一种隐忧,任何人只要持有该视频,可能会遭警察逮捕。
“相信很多人都看过这些视频,如果遇上警方设路障截停检查,发现你的手机收藏相关视频,可能会被警方以持有色情或猥亵物品而遭到逮捕。”
他说,若警方要阻止有关视频继续疯传,他们的确有权逮捕及起诉持有该视频的人士。
大马无法令保护受害者隐私
假设在男男性爱视频当中,两名男性在你情我愿之下发生违反自然性行为,过程被偷拍后放上网,虽然他们的私隐权已被侵犯,但我国却没有保护这类受害者的私隐法令。
林子辉说,A男和B男的性爱视频曝光,如果B男承认自己是片中主角,然后去报警,反而要面对被警察逮捕的风险,因为他已犯下违反自然性行为的罪行。
他表示,大马只有个人资料保护法令,但没有个人私隐保护法令,一般上涉及男男性爱的事件,就算男方要报案告发他人侵犯私隐,警方也不知道根据什么法令去调查。
“相反地,如果女性的私隐被侵犯,在更衣室被闭路电视偷拍,警方可援引刑事法典509条文展开调查。”
他举例,早前有一名马来女明星在住家被偷拍裸照,偷拍者被判6个月监禁。
“比较可悲的是,男性的私隐被侵犯,警察却不能采取行动。”
他指出,在这种情况之下,男性可以通过民事起诉,要求散播偷拍视频者赔偿其损失。另外,也可以起诉他所入住的酒店不安全或疏忽,导致发生偷拍事件。
此外,他说,现在科技发达,有时候因法律不足而无法对付,但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应该加强管制,才能有效的遏制这种败坏风气的视频。
他认为,偷拍性爱视频加以抹黑是肮脏的政治手段,大马社会不应该存有这种不良文化,希望公众人物洁身自爱,同时也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起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