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 基于本案第39证人SRC国际公司前主席丹斯里依斯米早前的供词和今日在庭上的证词有出入,丹斯里沙菲宜要求法庭休庭,以便有时间重新研究依斯米的证词。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面对的SRC国际公司贪污洗钱案今日第24天审讯,辩方律师哈威德吉星在较早前在盘问依斯米的过程中,发现后者在庭上的证词与此前大马反贪污委员会记录的供词有出入,要求暂时休庭。
短暂的休庭期间,控辩双方,包括主控官拿督希旦峇兰、依沙莫哈末尤索以及纳吉首席代表律师沙菲宜和哈威德吉星进入内庭会见法官莫哈末纳兹兰。
复庭后,沙菲宜向纳兹兰提出申请指,根据哈斯米在反贪会录供时证词发现与今日在庭上供词不一,因此需要时间审阅证人自本周一起的证词记录。
哈斯米从周一(10日)开始被传召出庭,今已经是第4天出庭供证。
主控官拿督希旦峇兰也同意沙菲宜休庭的申请,希望有时间研究依斯米的供词。
法官纳兹兰最终允许沙菲宜的申请,今日的审讯在中午12时40分休庭,并在明日上午9时续审。
根据依斯米的书面证词,SRC国际公司董事会任何决定都必须先咨询该公司的名誉顾问,即时任首相纳吉,需根据纳吉的劝告行事,并形容SRC公司前董事经理聂法依沙是与纳吉沟通的桥梁。
惟,依斯米在接受哈威德吉星交叉盘问时提到,公司董事会是根据股东的决议行事。
对此,哈威德吉星要求法庭暂时休庭,以研究下一步行动以及接下来盘问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