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吉兰丹州政府宣布收回所有食肆,在斋戒月期间从晚上8时30分至10时必须停止营业的指令,并改为“州政府的建议”,以鼓励食肆业者主动参与。
吉兰丹州务大臣拿督阿末耶谷指出,丹州政府已决定收回有关指令,并在新发出的通告中,附上了“州政府的建议”;由地方政府重发新的公函上,鼓励食肆业者主动参与在斋戒月那段为时一个小时半的时间暂停营业,以表示对祈祷活动的尊重。
“我们实际上要求人们尊重祷告时间,如果他们不能(跟随),我们就给予机会,明年再看如何改善。新的通告已改为建议,不再是指令的形式。”
阿末耶谷是在接受马来媒体访问时,如是表示。
在斋戒月首日(6日),丹州政府秘书署突然下达指令给地方政府,要求丹州餐馆和食店业者需在斋戒月期间,从晚上8时30分至10时关闭或暂停营业,以表示尊重斋戒月之馀,也鼓励穆斯林进行开斋后的晚间祈祷。
有关指令一出,立即引起公众的强烈批评和不满,包括伊斯兰党中委兼万捷国会议员聂阿都,也敦促丹州政府重新考虑有关指示。他当时指出,这项决定侵犯了斋戒月的庇佑和真理,因为正当的生计理应受到鼓励,而非阻拦。
随后,吉兰丹中华大会堂会长拿督黄保俊向丹州秘书拿督纳兹兰证实后澄清,有关指令只实施在穆斯林业者经营的餐馆,非穆斯林餐馆并不受影响。
此外,根据早前的报导,掌管吉兰丹州地方政府、房屋和卫生事务的行政议员伊扎尼也曾发表声明,向公众解释州政府只是鼓励食肆业者暂停营业,而不是强制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