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0日讯)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刘伟强表示,尽管希盟已执政一年,但内阁成员和副部长职尚未在宪报上颁布。
刘伟强配合希盟执政一周年接受媒体联访,他表示希盟内阁部长的职权范围至今尚未宪报颁布。
“这是相当有趣的是,政府首席秘书已同意发出部长级职务令。”
“我们曾讨论过这个课题,但至今,我想我们还在等著宪报颁布。”
刘伟强是针对记者提问,各部长职是否已按照《1969年部长级职务法》在宪报上颁布时,如是回应。
他提到,由于尚未宪报颁布,这多少影响了部长的工作,包括聘请员工方面。
“这影响我们的运作,以及一些付款、薪水以及一些官员行动的问题。”
无论如何,刘伟强表示,政府仍正常运作,而他就负责管理10个政府机构,包括报穷局。
希盟政府昨日庆祝执政一周年的庆典,希盟是在2018年5月9日第14届全国大选击败国阵61年的统治,实现政党轮替,成立新政府。
敦马哈迪是在去年5月10日晚,到国家王宫觐见时任国家元首苏丹莫哈末五世,并宣誓成为我国第7任首相。
根据宪报显示,马哈迪的首相职权在同月22日已在宪报上颁布。
相比之下,国阵在2013年大选执政后,以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为首的内阁成员,在同年的6月26日完成职务的宪报。
伊党促解释
伊斯兰党敦促内阁解释,为何希盟政府已经执政一周年,内阁成员名单却迟迟没在宪报中颁布。
伊党也呼吁,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负责颁布宪报的国家首席秘书,及负责宣布宪报的总检察长向全民给予满意的解释,同时马上引咎辞职。
伊党总秘书拿督达基尤丁发文告表示,伊党惊讶于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刘伟强最近在一项访问中称,没宪报颁布内阁成员的言论。
“根据1969年部长级职务法令第2条文,一旦部长和副部长被国家元首委任后,政府必须颁布国家元首针对联邦政府部长谕令。谕令执行的生效日期必须清楚列明在该宪报里。”
他指出,宪报颁布内阁成员非常重要,而且必须马上进行,以确认受委部长和副部长的职务和权限。
他说,政府不应该低估宪报颁布内阁成员一事,因为它涉及的内阁成员职务的合法性,以及内阁成员已经行使的权力所带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