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里14日讯)砂拉越首席部长拿督巴丁宜阿邦佐哈里表明,砂拉越绝对不会为了修宪,而牺牲原本属于砂州的4项权力。
他说,这4项权力包括砂拉越土地、移民自主权、土地资源和领土边界。
他指出,这4项被赋予砂拉越的权力,砂州政府绝对不会放手,不会用作与联邦政府修宪的交换条件。
阿邦佐哈里今日在本地一酒店举行的“2019砂拉越石油与天然气研讨会”主持推展礼上致辞时,如此表示。
他说,日前国会修宪不过关一事,涉及修改联邦宪法,砂政府一定要加倍小心。
“因为联邦宪法至上, 但是砂拉越人民的权益同样是至上的,若砂拉越稍一不慎,一步跑错,砂拉越将全盘都错。”
他重申,砂拉越政党联盟的19名国会议员并非不赞成修宪复邦,惟不赞成此修宪是以1957年“马来亚联邦”为依据。
“当时砂拉越根本就不存在1957年的马来亚联邦,砂拉越领土根本不是TANAH MELAYU,砂拉越当年还处于英国殖民时期。”
阿邦佐哈里说,砂盟国会议员要求国会修宪以1963年建国契约为依据却不受理,最终只好选择弃权。“砂拉越不单要在修宪方面复邦,更重要的是回到1963年建国时所赋予的同等地位和建国精神。”他表示,曾经有学者指出,砂拉越资源丰富,但以砂人民的人均收入计算,却是最穷的。
他说,砂拉越政府的团队之前到英国伦敦索取文件MA63和关乎石油矿产资源持有权的文件都找到了,证明1958年制定的砂拉越石油矿产开采法令,砂拉越持有石油矿产开采权。
阿邦佐哈里说,之后砂立法议会修订通过所述法令,砂石油公司是此法令的监管者,凡此管理层提供的建议和看法,将被砂拉越内阁进行商讨,一切以砂拉越人民为前提,确保砂拉越与国际企业联营,可从中受惠。
他说,或许有者质疑1958年制定的砂拉越石油矿产开采法令,认为1974石油发展法令超越前者而感到不满。
阿邦佐哈里表示,任何人可以通过法庭,挑战1958年制定的砂拉越石油矿产开采法令的合法性,砂拉越政府也随时还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