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 大马莱纳斯强调,只有在无法循环使用水沥滤净化固体(WLP)废料、建造永久废料储存槽(PDF)失败后,才会运送废料出大马。
莱纳斯今日发文告指出,大马原子能执照局(AELB)颁发的3个执照,皆要求莱纳斯满足上述两项要求。若无法完成,才需载送废料出国。
文告透露,大马原子能执照局曾向莱纳斯颁发3张连续营运许可证,它们分别是2012年9月3日至2014年9月2日的临时营运许可证,及2014年9月3日至2016年9月2日、2016年9月3日至2019年9月2日的完整营运许可证。
文告指出,其时莱纳斯执行主席在2012年2月23日签署的信件说明,澳洲莱纳斯承诺若有必要,会在临时营运许可证期间,从关丹格宾莱纳斯产生的废料悉数运送出国。
“如上所述,‘若有必要’意指我们每营运许可的3层级优先顺序。莱纳斯委托进行的许多研究报告都指出,两个方案都可行。大马原子能执照局早前也批准了莱纳斯的永久废料储存槽建造计划。”
“莱纳斯是合法公司,能依据科学证据,为利益相关者提供正确讯息。”
文告也说明,已邀请莱纳斯运作及废料管理评估执行委员会成员,参观该工厂和聆听业务简报。“除环境部长及1名委员会成员接受邀请外,其他人都拒绝或没回复邀请。”
“委员会提出的许多想法皆错误,我们希望所有人都能了解事实。”
文告指出,莱纳斯运作及废料管理评估执行委员曾观察该工厂设施,且和管理层、科学家、社区成员、反对团体开会。
“该委员会发现,大马莱纳斯运营风险低、符合相关规定,废料储存恰当,所给予评价和国际原子能机构等一致。”
“大马莱纳斯也会遵守,该委员会提出的循环使用水沥滤净化固体废料、建造永久废料储存槽两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