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大马选举委员会主席阿兹哈表示,政府关联公司不应资助任何政党,因为政府关联公司的钱是属于人民的。
他指出,如果这是允许的,那就应该全面允许政府关联公司资助所有政党,而非特定政党。
他认为,若允许政府关联公司资助所有政党,只会解决平等(equality)问题,而非献金问题,而这些问题都是政府在草拟《管制政治献金法案》时,必须考量的元素。
他说,宪法允许商人参选或加入任何政党,政府需探讨如何限制政治人物的活动经费或竞选费用,以及政治献金的上限等。
阿兹哈今日作为“大马政治献金——欧洲经验”研讨会的主讲嘉宾之一,他针对政府即将草拟的《管制政治献金法案》,提出建议。
较早时,马大经济与行政学院的戈梅斯教授提醒,该法案起草者必须考量三大课题,包括党选政治贪污、禁止商人操纵投票程序,以及禁止政府关联公司资助政党。
他表示,我国的政府关联公司多不胜数,而这些公司正是政治献金的主要来源。
他举例,一马发展公司(1MDB)的26亿令吉资金,被揭发流入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银行户头,而纳吉当时声称,这是外国政治献金。
“这里有两个课题,第一,收买基金(slush fund);第二,外来捐献。那笔钱流入前首相的银行户头,当中却没有任何违法行为。”
他指出,政府在草拟法案时,会否确保政府关联公司,如一马公司不会被滥用,即使首相敦马哈迪声称,政治人物不会受委出任政府关联公司高职,但也难免会由政治人物委任人选,这些都是当局需考量的。
政党做生意没问题
另一方面,人民公正党副主席蔡添强对于戈梅斯建议禁止政党做生意,提出反对,因这是宪法赋予政党的权利,况且真正的问题在于政府关联公司的资金,最终流入的是特定人士的银行户头,而非政党的户头。
“政府关联公司的成立,不该是要让特定人士致富,若公司资金落在特定人士手中,那就是贪污。如果政党要钱,他们开汉堡包档口,我认为这不是问题。”
他也说,至于控制媒体的问题,他则认为,只要政党没有垄断市场,那就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