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内陆税收局首席执行员拿督斯里沙宾表示,任何在新加坡工作并获得收入的大马公民,不会被大马政府征税。
他今日发文告解释,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阐明,内陆税收局征收的税务是其收入是来自马来西亚,如商业或就业收入,因此在新加坡就业所得的收入在大马是不被征税。“因为这些收入不是来自大马就业所得。”
此外,他指出,对于任何人士在马来西亚居住超过183天,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该名人士将被视为马来西亚税务居民。
“但是,如果如果该名人士从来没有在马来西亚获得任何就业收入,并且只是获得来自新加坡的就业收入,那么该名人士依然不属于马来西亚税收居民的对象。”
“居住身份为马来西亚的任何人士, 其收入不会自动受到马来西亚税收法律的约束。”任何详情,可到临近内陆税收局办公室查询,或是致电热线1-800-88-5436或603-7713 6666(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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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国外户头 鼓励申报收入
(吉隆坡5日讯)内陆税收局首席执行员拿督斯里沙宾表示,该局已发送信函及电邮给予国内逾700万名已注册的纳税人,并向他们解释有关自愿申报特别计划。
他发文告表示,该局透过信函及电邮解释发出该信函或信件的用意,以鼓励在国外银行户头有存放在马来西亚的收入但未申报的纳税人,自愿参与这项自愿申报特别计划。
他强调,纳税人不必担心一旦申报了收入或者被征税后才存放在国外的户头,因为在法律上是合法的。若有任何疑问,可到邻近的内陆税收局办公室询问、
或者拨电内陆税收局热线服务1-800-88-5436 或 603-77136666 (国外热线),或电邮至pengakuansukarela@hasil.gov.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