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毛月2日讯)选举委员会主席阿兹哈指出,选委会已经多次强调,在投票日当天拉票是违规的行为,会触犯《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但选委会还是接获不少投报指,有人违规在投票站外设立帐篷。
他说,任何人士在投票中心50公尺范围内设立帐篷,皆属于违法行为;选委会只允许在投票中心50公尺范围外设立帐篷,不过该帐篷只能用来供工作人员吃饭及休息,不能用来竞选或拉票。
他强调,有关帐篷的设立如果只是供工作人员休息和用餐,其实是没有违法的,只要他们不在帐篷内插旗或进行任何拉票活动。不过,选委会却发现有人滥用了这些帐篷设施。无论如何,执法队伍会沿途视察,一旦发现有违规行为,就会阻止。
阿兹哈是于今日巡视斯里布特拉镇中学及宁津城国中投票中心后,向媒体如此表示。
针对有者在士沙班峇都林茂(Sesapan Batu Rembau)投票站外,高举印有马来字“谁是老板?”(SIAPA BOSS)以及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肖像的挑衅横幅,他也说,当局暂时未接获有关投报,不过呼吁涉及人士停止这项行为。
另外,对于一些政党领袖,如土团党主席丹斯里慕尤丁莅临士毛月走访,是否抵触选举条例时,他认为,当局不能够阻止任何人巡视或走访一个地区,但对方绝不可向选民拉票。
据悉,社会主义党今日控诉,希盟及国阵政党公然在投票中心外拉票,甚至有者还派发免费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