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加控3项有关SRC国际公司2700万令吉洗黑钱控罪一案,移交高庭审讯。
控方的玛诺古禄副检察司是在今日,告知地庭法官阿祖拉此案移交高庭审讯,而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阿都拉也在场。
玛诺指出,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在本月11日批准了控方的申请,即将此案移至高庭审讯。不过,高庭尚未择定案件的过堂日期。
地庭法官阿祖拉接著决定,将纳吉这3项控罪,移交高庭审讯。
66岁的纳吉是在本月8日,再度被控上地庭,被加控3项洗黑钱罪名,即被控通过3个AmPrivateBanking账户参与洗钱活动,接受总额4700万令吉的非法收益。
7控状13日过堂
此举抵触2001年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法令第4(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罚款5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此外,高庭法官纳兹兰定于今年3月13日,为纳吉面对7项控状的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案件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