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从1972年至2017年,马来西亚信贷担保机构(CGC)共为国内超过33万间中小型企业,提供总值671亿令吉的担保。
《2017年第二系列总稽查司报告》指出,大马信贷担保机构在去年共处理了17项担保计划和4项直接融资计划,协助有潜力拓展业务的中小型企业。
“截至2017年,该机构的总注销额(write-offs)只有847万令吉(0.8%),还未收回的余额达10亿4000万令吉。”
针对大马信贷担保机构的《全风险担保计划》, 报告提到,在2017年所累积的逾期贷款(Non-performing loan),超过3个月的高达78.6%或3亿6574万令吉,涉及879家中小型企业。
至于直接融资计划, 尽管中小型企业提出的申请超过既定目标, 惟批准率却出现下降的趋势,从2015年的75.7%、2016年的54.7%, 下滑至2017年的41.7%。
没设下收债目标
“该机构并没有对此计划设下收债目标,在2017年,逾期贷款的收债率达43.6%,共1亿5458万令吉,涉及640家中小型企业;而此计划下的总烂帐额, 只有1221万令吉,涉及60家中小型企业。”
总稽查署在2017年11月至2018年2月展开稽查工作时发现,2015年至2017年,大马信贷担保机构在直接融资计划下,共支出25亿令吉的贷款,并成功收回18亿6000万令吉,或74.3%的债务,但计划的管理效率不高。
报告也提出多项建议,协助改善大马信贷担保机构的表现,以实现目标,包括提高《全风险担保计划》的批准率,以便让更多中小型企业业者从中获益。
“该机构应该在政府贷款协议书上,附上还款时间表,以便能定期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