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鹅唛10日讯)教育部长马智礼宣布,内阁同意修改《1971年大专与大专院校法令》,恢复校园自主权和归还学生自治权利,并修改阻止大学生在校园内参加政治活动和加入政党的条文。
马智礼说,内阁将在下一期国会复会时,提呈动议及支持修改大专法令,恢复校园自主权和归还学生自治权利。
他指出,一旦修改该法案,并能与内阁同意将选民投票年龄从21岁调低至18岁符合,不再箝制大专生在校园参与政治活动的权利。
被询及是否支持让政党可以在校园内设立党部,马智礼说,政府并没有要求政党在校园设立党部,这是交由大学议会去检视和决定。
“若大学议会认为不适合设立党部,他们不会批准。但现阶段更重要的是大学议会的自主权,带动学生更有能力自行举办校园选举。也看到学生尝试去成立学生会, 并参与学校的决策权。同时,我们也希望在议会里有学生代表参与其中。让学生的参与更加活跃。”
加强民主体制
马智礼也针对此事在昨晚发文告表示,内阁已同意大专法令修正案,同时有关的修正法案将会提呈本季国会下议院,而本季下议院会议将在12月中旬结束。
他直言,这是个正面的发展。他指出, 修正法案还涉及了《1996年私人高等教育机构法令》(555法令)和《1976年教育机构(纪律)法令》(174法令)。
“这些修正法案涉及取消阻止大学生参与校园政治活动的限制,包括适用在全国私立大学、政府大学、理工学院、社区学院、教学研究所中的法令,如《1971年大专法令》第15(2)条文、《1996年私人高等教育机构法令》第47(2)(C)条文和《1 9 7 6年教育机构(纪律)法令》第10(2)(C)条文。”
马智礼说,这项宣布符合了政府所实施的政治转型中,欲加强我国民主体制的表现。
“特别是为大学生提供了更多空间,让他们在校园内有更多言论自由和参与政治活动,并培养均衡的大学毕业生能够针对当前发生的问题勇于发表意见。”
他指出,在大专法令下的一些条文必须作出修改,以适应新政府的转型计划。
“这种情况下必须重新审视有关的大专法令,以确保转型精神和愿望,能建立在卓越的法律基础上。”
他表示, 提呈修正法案的是根据目前技术与资讯的进步所进行的第一步高等教育改革,此外,教育部的目的是能一套新的高等教育法令,以便能在2020年能取代旧的大专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