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总检察长汤姆斯表示,大马政府今日入禀英国法庭,针对一马公司(1MDB)与阿布扎比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的和解裁决提出挑战,并强调大马不会支付IPIC公司43亿2000万美元(约180亿令吉)。
汤姆斯今日发文告指出,大马政府入禀伦敦高庭,撤销2017年5月9日伦敦仲裁庭的和解判决,大马有信心可以成功申请撤销。
当时的裁决是根据伦敦国际仲裁庭的法律进行,阿布扎比国际石油投资公司和其子阿尔巴投资公司为索偿方,一马公司和财政部为答辩方。
根据和解协议,马来西亚有义务在5年内,向阿布扎比国际石油投资公司和债券受托人支付57亿8000万美元。目前为止,大马已经支付了14亿6000万美金,剩下应付金额为43亿2000万美元,下一笔5000万美元的利息将于2018年11月11日到期,类似的利息支付到2022年4月结束。最后一笔含本金和利息的款项支付为18亿美元,应在2022年5月和10月支付。
他说,大马在伦敦高庭提出的法律挑战基础在于,和解是通过欺诈或违反公共政策的方式达成。
他称,有关诉讼是基于美国司法部对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指控而提出,美国司法部2016年7月宣布,美国司法部提出若干民事诉讼,要求冻结挪用一马资金所购买的资产,在美国司法部的诉状中,纳吉被确定为“大马一号官员”。
他说,只要阅读这些法庭文件都能立即意识到,纳吉所扮演的核心作用,为自身利益、其继子和刘特佐而欺骗一马公司。
“在这种情况下,马来西亚采取的立场是,阿布扎比国际石油投资公司和阿尔巴投资公司意识到纳吉存有欺诈行为。”
汤姆斯称,纳吉要对一马公司和财政部同意和解负责,每个法律体系都会认为,他不可能为其国家和公司的最佳利益采取行动。
“的确,他没有。出于公共政策原因,欺诈是挑战和解裁决的基础。我们很高兴今日在伦敦高庭提交了撤销申请。”
“大马将表明,由于欺诈行为,大马不再承担和解协议中,向阿布扎比国际石油投资公司或其子阿尔巴投资公司支付剩馀43亿2000万美金余额的义务,此外还有权收回已支付的14亿6000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