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5日讯)内政部长丹斯里慕尤丁警告,国内保安公司禁止租借其营业执照予他人,否则将被采取严厉行动。
他指出,有一些保安公司的董事或股东没有直接参与公司运作,还有一些人只领每月津贴,不曾监管或监督公司运作,以致发生执照遭抵押或租借的事件。
“一旦有任何确凿证据,该部将毫不犹豫地对该公司采取严厉行动。”
内政部秘书长拿督斯里阿威今日出席部门与保安公司业者会面,代读慕尤丁的演词时,如是表示。
他指出,自2014年至今,该部共撤销57家保安公司的营运执照,原因是这些公司聘请非合法入境大马的外劳(PATI)为保安人员,以及租借营业执照等。
他提醒,所有保安公司必须确保所有职员和保安都经过内政部和警方的安全审查,一旦发现有公司雇用非法外劳,以及拥有犯罪记录和持有假身份证的人士,该部绝不会妥协。
他表示,内政部也成立管制与执法组,协调各法令的执法工作,包括1971年私人机构法令,并与移民局和国民登记局合作,打击雇用非法外劳为保安的课题。
他说,政府将重新检讨1971年私人机构法令,确保此法令更符合时宜,其中修正建议包括将私人公司每年更新准证的时限,改为每2年一次。
他宣布,社团注册局已批准马来西亚保安服务协会,易名为马来西亚保安业协会(PIK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