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卫生部颁布禁令,即日起正式禁止业者售卖所有酒精饮品予21岁以下人士。
此前业者不得售酒予18岁以下人士,而卫生部将禁酒令的年龄限制提高至21岁以下,这意味著合法买酒的年龄是21岁以上。
卫生部长拿督斯里祖基菲里表示,所有业者必须在摆售处和酒瓶贴上“饮酒危害健康”的标签,以及在柜台标明只能售卖给21岁以上人士。
他指出,所有酒精饮品必须与其他的食物分开摆放,置放在特设或独立的架子上。
他也说, 业者也只允许售卖玻璃瓶容量最低700毫升的混合性烈酒(Compounded Hard Liquor,CHL)。
“业者不能售卖小瓶的混合性烈酒,未成年儿童不能再以便宜的价格购得,也无法再把酒塞进口袋内。”
他今日在国会走廊召开记者会时,如是宣布。
祖基菲里指出,卫生部是于2016年5月27日宪报颁布《1985年食品条例》的修订案,与第63届世界卫生大会(WHA)议决,减少有害使用酒精的全球策略一致,并于即日起生效。
据了解,该部当年宪报颁布该条例的修订案时,原定于2017年12月1日生效,以给予业者18个月的缓冲期,惟最终展延至今才开始生效。
违者罚款或监禁
不过,祖基菲里表示,该部会给予业者3至6个月的时间来适应。他说,违法者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
他指出,在食品条例下,该部修订了第361条规(针对各类酒精饮品),以及新增386A条规(针对混合性烈酒)。他补充,该部制定新的386A条规,旨在监管产品食用安全和质量,并给予消费者正确的资讯。
他解释,所谓混合性烈酒,是酒精饮料, 如威士忌、朗姆酒、伏特加和白兰地,添加了农业乙醇或蒸馏,所制而成。
“卫生部一直关注任何可危害消费者安危的课题。透过持续性的执法行动,该部保证国内安全水平和食物质量受控。”
他也说,这也是该部解决近期内发生多起酒精中毒死亡事件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