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0日讯)大马反贪污委员会首席专员拿督斯里苏克里指出,《2018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修正)法令》第17A条文的执行,还有两年的缓冲期,在2020年4月正式执行前,反贪会先向企业宣导,以让他们全面了解。
他强调,在这两年的缓冲期,反贪会不会援引第17A条文对付任何涉贪的企业。
苏克里今日在出席由马来西亚反贪学院(MACA)所主办的“企业法律责任承担”研讨会后说,反贪会将会不时的主办研讨会,以让企业能够了解。
他认为,如果在企业完全了解之前就执行相关法令,这对企业不公平。
《2018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修正)法案》(694法令)是于今年3月28日提呈国会一读,并纳入新条文,即任何人与商业机构共谋进行贪污行为,为机构取得或维持利益,该商业机构将受到对付,包括罚款或监禁刑罚。
根据694法令法案第17A条文,任何人与商业机构合谋,提供贿赂、同意提供贿赂、承诺或向他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利益,有意图为该商业机构获取或保留业务,以及获取或保留与进行的商业有关的利益,商业机构均属违法。
法案阐明,一旦商业机构抵触这项法令,可被判罚款不少于贿款的10倍或100万令吉,视何者更高,或监禁最高20年,或两者兼施。
传扎希问话不是机密
另一方面,苏克里指出,反贪会不会调查究竟是哪位内部官员,向巫统最高理事拿督洛曼亚当透露反贪会将传召巫统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问话的消息,因为那不是一项机密。
他说,反贪会官员可以和任何人交朋友,条件是只要不泄露反贪会所调查的任何证据或资讯即可。“我们不会阻止反贪会官员和谁交朋友,包括巫统的人,没理由我要干涉官员交朋友的自由。”
苏克里是受询及会否针洛曼亚当的言论展开内部调查时,如是指出。
洛曼亚当于前日(10月8日)发文告,指他已收到消息,反贪会已联络阿末扎希,要后者本周三早上10时到反贪会录供。
对此,苏克里说,他不知道洛曼亚当是从哪得知反贪会将传召阿末扎希
但他强调,反贪会既然已经发出传召通知给阿末扎希,阿末扎希就可以告诉任何人,包括其律师、妻子、孩子或朋友。
他说,既然通知已经发出去,就已经不是一项机密,阿末扎希有权告诉任何人。
“我们不会调查,虽然洛曼亚当指有内部消息告诉他,但传召阿末扎希的事情不是一项机密,因此洛曼亚当从哪里得知消息不是一项课题。”
另外,询及反贪会何时会再传召沙巴前首长丹斯里慕沙阿曼时,苏克里则说,还不知道。
企业贪污行贿情况增加
大马反贪会前副首席专员拿督苏蒂娜指出,根据普华永道会计的数据显示,我国企业组织贪污行贿的情况,已从2014年的19%增至今年的35%。
她认为,这是令人担忧的现象,舞弊将会对企业造成影响,包括增加经贸的成本、降低竞争力、制造不健康的竞争、降低企业永续经营及公司开拓新市场的能力。
她今日在出席由马来西亚反贪学院(MACA)所主办的“企业法律责任承担”研讨会上指出,贪污行贿也会破坏公司的信誉以及减少外来直接的投资。
她指出,贪污舞弊如同附加的成本,而所增加的成本最终还是会转嫁给消费者。
苏蒂娜目前是大马捷运公司(MRT Corp)董事。她说,她在受委为捷运董事后的首项任务,就是确保成立廉正单位,并要该单位直接向董事部汇报。
她说,一些企业虽然设立了廉正单位,但却向首席执行员汇报,这导致该廉正单位缺乏透明度及独立性。
她续说,在我国犯下内部欺诈的人士中,高阶管理层占32%,接著是中层阶级与其他职员,各占26%、初级管理层则有13%,尚有3%则身份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