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童婚课题近来闹得沸沸扬扬,马来西亚国立大学法律系教授阿兹雅指出,透过法律将结婚年龄调高,并让公众明白童婚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才能逐步解决我国的童婚课题。
我国自2007年至2017年,10年间,共有1万宗童婚申请,其中4999宗来自非穆斯林,这数据也可打破,外界认为“童婚仅发生在穆斯林社会”的刻板印象,惟这只是当局有资料记载,尚未得知偏远地区,私下成婚的情况。
童婚课题近来闹得沸沸扬扬,继吉兰丹州发生的两宗童婚案后,副首相拿督斯里旺阿兹莎日前发出文告指出,政府绝不在童婚事件上妥协,并准备向各州大臣提呈提高结婚年龄的建议书。
公民社会组织乐见政府终于对童婚作出举措,而为何要调高结婚年龄呢?因为我国针对穆斯林及非穆斯林有者两套婚姻法,其中适用于非穆斯林的是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及离婚)法令下,适婚年龄为18岁,若女方介于16岁与18岁之间,唯有得到州首长或大臣批准后,才可注册结婚。
穆斯林受限于1984年伊斯兰家庭(联邦直辖区)法令,其中男子适婚年龄为18岁,而女方则是16岁;但若获得伊斯兰法庭允许下,就算男方低于18岁及女方低于16岁,仍可注册结婚。
办更多醒觉运动
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委托,马来西亚国立大学所进行的《马来西亚童婚案》报告中指出,大马童婚课题大多是由于家境清寒、缺乏教育、性污名所带来社会压力等因素所造成;该研究由诺阿兹雅教授及莫哈末阿迪博士完成。
诺阿兹雅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指出,我国童婚案件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两位未成年孩童;另一种则是未满16岁少女,嫁给年长数倍的男人,从而让他们能够合法地与少女进行性行为。
“令人感到愤怒的是,法律竟允许年长男人迎娶少女,孩童本应身处学校,而不是踏入婚姻的殿堂,并承担起沉重责任。”
她也说,许多童婚的发生,都是因为女童来自贫困家庭,父母没有能力送小孩就学,小孩只能被迫提前辍学的情况下,嫁给较有经济能力的年长男人。
对此,诺阿兹雅认为,必须要举办更多的公民醒觉运动,从而让更多人意识童婚对孩童的负面影响。而她也建议,公民社会也可透过资助,协助孩童就学,从而透过教育来改变命运。
“除此之外,让孩童学习正确的性与生殖健康方面的知识,也是刻不容缓的。但社会上的保守人士认为,向孩童传达性知识,是鼓励他们进行性行为。但事实并非如此,透过研究调查,我们发现许多儿童新娘都是因为未采取避孕措施,因此必须透过教育,向他们灌输保护自己身体及尊重他人的观念。”
童婚剥夺女童人权
长期为童婚课题发声的伊斯兰姐妹组织发言人莎莉法都指出,希盟政府承诺将我国最低结婚年龄提高到18岁,但遗憾的是,至今该承诺仍未完全兑现,而童婚课题往往都牵扯宗教及政治,并未聚焦在儿童福利。
她受访时指出,童婚剥夺女童人权,有者还会面对过早怀孕而导致产妇及婴儿死亡,以及遭遇丈夫婚后的暴力对待等风险。
此外,我国合法性交年龄是16岁,任何与16岁以下少女发生性关系皆属强奸,然而若是“婚内强奸”则不算犯法。这也导致我国常见到,强奸犯最终以迎娶受害者的方法,来逃脱法律的制裁。
“因此,伊斯兰姐妹也呼吁政府应严格禁止童婚,包括禁止法律体系批准强奸受害者和强奸犯之间的童婚申请。”
此外,华总兼隆雪华堂妇女组主席黄玉珠指出,反对童婚的单位多以友族为主,而华社往往对这类社会课题采取忽视态度。
因此,她呼吁华社应是时候改变,多关注公民社会课题。
她说,过去谈及童婚课题,总会牵涉宗教因素;惟她认为,或许他族风俗或宗教教义允许童婚的,但如今已迈入21世纪,那些不利于儿童权益的传统,难道不该跟随时代脚步而修改吗?
“既然雪州苏丹能够做出禁止童婚的谕令,那为何其他州属不能效仿呢?”
“我认为只要有足够政治意愿与决心,一定能解决这件事,因为这关乎我国儿童的未来。”
她也感慨说,过去参与反对童婚的联署单位,多以妇女组织为主,但就我国国情而言,妇女仍还是属于弱势群体,意见一般都不受重视,因为他希望更多力量能够加入,从而将“反对童婚”发酵为一场社会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