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外劳人头税政策又U 转, 如今再由雇主100%承担持10年临时工作准证(PLKS)外劳的工作期限延长申请,每年人头税1万令吉。业者认为,政府应与业者进行更多深入探讨,以寻求折衷方案,以达致政府、雇主、外劳三赢。
大马中小型企业公会会长拿督江华强接受《东方日报》电话访问时说,希盟政府宣布工作年历达10年熟练外劳,申请延长工作期限至3年需要收费政策,前后有两次不一样的宣布,因此业者将先会召开会议,并期望在这个星期与财政部长会面,进行更多的讨论,解决人头税问题和帮助舒缓政府财政压力。
“业者本身也明白政府面临财务问题,因此希望在此事上能够做到三赢,即帮助政府增加收入,以减轻财务负担,业者也无需加重成本,而熟练劳工也能无需承担费用留在大马。”
江华强表示,业者是希望熟练劳工留在大马3年,而这3年内帮助业者度过转型期,同时业者在3年内也会走向自动化和机械化,培训和聘请本地员工来操作机械,从而减少对外劳的依赖。
费用将转嫁消费者
因此,他称,政府应该与业者在收税方面进行合作,以满足空虚的国库,并建议可能在延长熟练劳3年工作期限,政府可征收一笔费用,而不是向人头税开刀。
另外, 业者也表示, 人头税的费用最终都是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江华强称,政府应该在增加收入之余,尽量不影响企业成本,因为消费者要来承担。
大马雇主联合会执行董事拿督三苏丁认为,政策朝令夕改对国家不是一件好事,而且如此高昂的费用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他说,政府将费用让雇主来承担,是直接加重成本,而让外劳来承担费用,会导致更多熟练劳工不愿意到大马工作,那么劳动力会出现问题。
他表示,当雇主为了节省开支恐怕会把10年工作资历劳工送回国,然后重新以新入门资格聘请,但问题是这些劳工是否愿意前来,他们可能选择去其他国家工作,那么大马就会变成外劳培训地。
三苏丁表示,政府的人头税征收比其他国家来得高,实际上很多国家对于熟练劳工的人头税更加低,因此在制定税率时应该作为参照。
另外,三苏丁和江华强均批评,政府在宣布相关政策时没谘询业者,尽管林冠英说是在与业者沟通后,并获得同意所做出的决定,两人表示政府与该组织事先没有进行商谈,对于人头税政府毫不知情,得知消息时感到很震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