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提出3大论据,力证舆论确实会影响到法庭裁决。
他今日在陈词时,反驳捍卫自由律师团指大马有陪审团制度,所以无必要申请封口令的说法。
他指出,第一,舆论和评论会造成不当影响(undue influence);第二,评论将影响法官评估被告信誉;第三,影响证人供证,即证人是否能公平、无畏地供证。
“这(没有陪审团,所以对于当事人的评论不足以构成判决影响)在很久以前就已经不成立了。”
“对于我当事人的一切诋毁,已经严重地影响了他和供证的证人。”
他表示,这些证人或许有的有一些想法,但他们却会受到外界言论影响,担心若纳吉被控,他们该如何作证。
他坦言,部分辩方律师团队的律师面对很大的压力。
“我的一些律师的确因为这些言论面对压力,但我没有,也许这些压力离我还不近。”
他称,这已经影响了司法公信力,并认为法庭应行使联邦宪法第126条文及1984年司法法庭法令第13条文赋予的权力,判定刊登及发表相关言论的行为为藐视法庭。
他强调,申请封口令可避免这些言论继续发酵,也能维持适当司法平衡。
他指出,这些文章应被视为藐视法庭,是因为他们的倾向及目的,是为了剥夺法庭的权利。
他认为,法官也是人,难免会受到没有正确传达的言论和资料所影响。
对此,主控官哈纳菲亚副检察司一一反驳,宣称控方对于这一切的评论和文章毫不知情。
“我们真的不知道,直到(辩方)律师律师提出。”
他认为,若辩方认为首相敦马哈迪、财政部长林冠英及行动党白沙罗国会议员潘俭伟将纳吉和一马案件等牵扯在一起,就应该针对他们申请封口令,而非向检控方及广大民众下封口令。
他说,封口令在执行上,也是非常困难的。
他也表示,辩方申请封口令的范畴模糊,不清楚是针对社交媒体、网媒还是广大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