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政府拨款1亿2000万令吉执行国家创意工业政策(DIKN),以推行多项计划发展创意工业,通讯及文化部(KKMM)没有制定任何关键绩效指标,来评估这些计划的绩效。
《2017年第一系列国家总稽查司报告》指出,总稽查署在2017年4月至8月展开的稽查工作发现,通讯及文化部没有设下关键绩效指标,否则就能评估这笔拨款是否用得其所。
“这是因为通讯及文化部没有实行评估成果机制,导致无法确定这笔拨款为创意工业出口带来的收益。”
“总稽查署认为,部门和机构应该设下关键绩效指标(有形或无形收益),以便能评估拨给国家创意工业政策的款项所带来的收益,进而测算其对创意工业发展的贡献。”
报告提到,由于经济转型计划年度报告没有记录这笔拨款的成效,因此通讯及文化部未能做出评估。
基于创意产业在2008年成功为国内生产总值贡献94亿令吉,政府在2010年11月12日透过通讯及文化部,推出国家创意工业政策(DIKN),并拨出津贴以支持该领域的发展。
首相署经济策划单位通过第10大马计划,批准1亿2000万令吉发展款项给通讯及文化部,其中1亿1781万令吉在2012年和2013年分阶段发给7个机构,剩下的219万令吉则留在部门。
通讯及文化部在2013年5月16日重组,分为通讯及多媒体部,以及旅游及文化部。在国家创意工业政策下分为3个组别,分别是2012年至2013年短期项目、创意工业津贴(GIK)和人力发展研究(KPMI)。这笔拨款用来进行了45场活动,涉及997个项目。
同时,报告提到,报告提到,截至稽查日期,大马国家电影发展局(FINAS)在2012年和2013年,耗资240万令吉所落实的2个项目还未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