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2017年第一系列国家总稽查司报告》指出,政府在2000年耗资3亿2316万令吉在全国打造11座公共码头,但截至去年12月31日,只有5座码头(45.4%)还在运作。
报告指出,在2000年之前,国内大多数码头都是归私人游轮俱乐部所有,仅开放给会员使用。随后,内阁决定发展基建带动国内休闲船业,鼓励游艇和出海旅游等活动,首相署经济策划局(EPU)批准交通部在全国分阶段打造11座公共码头,总成本为3亿2316万令吉。
报告阐明,总稽查署曾在2009年针对其中7座码头进行稽查工作,并发现有6座码头无法在合约期限内竣工,并延长92天至686天、工程的素质有欠满意、已竣工的吉打港口和民丹莪岛还未投入运作、所设立的设施超出需求、耗费692万令吉安置的舱底水接收装置没有被使用,以及建筑物和设施维护不当。
报告显示,截至去年12月31日,有3座公共码头已交给大马海事执法机构使用;另有3座公共码头因浮桥结构严重受损而未运作;其中吉打港口和民丹莪岛自竣工以来,更是不曾投入运作,导致政府浪费了6155万令吉。
报告提到,公共码头的日常运作存有弱点,也没有确保所有停靠码头的外籍水手在邻近的移民局报到,这足以威胁国内安全。
“当局也没有处理弃置的船只,浮桥结构、水电设施严重受损,舱底水接收装置也无法使用,停泊区域水位很浅。”
报告显示,大马海事部门(JLM)不曾申请拨款进行维修工作,以致设施损坏程度更为严重,最终维修费用也提高。
报告指出,公共码头提供截然不同的基础建设,无法吸引航海人员使用该码头,大马海事部门(JLM)也没有针对码头的营运制定任何关键绩效指标(KPI)。
报告提到,没有证据显示,大马海事部门没有进行广泛宣传;基于文件的管理不当,以致2015年至2017年的收益记录不准确,也无法获得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