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八打灵再也区国会议员玛丽亚陈指责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已违反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促请选举委员会采取行动对付。
玛丽亚陈今日发表文告指出,纳吉今早在面子书上呼吁双溪坎迪斯选民支持国阵的提问,已经违反了选举罪行法第26(1)(a)和(f)条文。
她指出,选举罪行法第26(1)(a)条文规定,任何人不得在投票日,在任何地方举行、召集或组织任何形式的会议、集会、展示或娱乐行动,或在任何地址提供任何讲座、展览或娱乐活动。
而第26(1)(f)条文同时规定,任何人不得在投票日代表任何候选人,在任何选区争取选票,在任何候选人或政党中心进行任何形式的支持或反对任何候选人或政党,包括在住家或工作地点拜访选民或与公众会面。
助选委会重获民心
“我促请选委员会对纳吉采取行动,选委会必须表现出确保选举干净和公平的承诺,尤其是在上届大选忽略了这么多违规行为后。”
玛丽亚陈希望选委会最终能够在无惧或偏袒的情况下履行职责,这对恢复人民对选委会的信心是非常重要的。
她说,双溪坎迪斯州议席之后,还有两场补选,因此选委会不要等待政府落实选举改革,必须自行采取行动确保有个干净的选举。
她指出,如今是时候改革大马的选举制度,包括研究是否要以比例代表或混合比例代表制,来取代我们过去采用的简单多数制(First-Past-The-Post,FPTP)制度、纠正选委会的制度和架构,直接向国会汇报,同时修订1954年选举罪行法,监督政治献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