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 )“副检察司凯文谋杀案”中的其中一名被告声称,他是受到监狱官员威胁下,才承认杀害副检察司凯文。
本案第6被告尼马兰(25岁)于今日进行的第13次自辩时表示,本身于4月10日从高庭完成当天的审讯后,回到双溪毛糯监狱时,被数名监狱官员威胁,并要求承认杀害检察司凯文的罪行。
“当天我从审讯回来后,三名监狱官员问我是否要上厕所。当我在厕所时,其中一人来找我,并说他已多次会见拉威真达兰(第7被告)并叫其认罪。”
他表示,该官员告诉他,若大家都认罪,将会获得应得的金钱数额作为补偿,随后他与其叔叔拉威真达兰联系后,于4月17日就此事件向警方投报。
被询及是否参与谋杀案的问题,尼马兰则回答“我没有犯下这种罪行。”
被告迪尼斯瓦兰、迪尼斯库马、威斯瓦纳、尼马兰、拉威真达兰及军医库纳西卡兰对于2015年9月4日早上7时至晚上8时,在梳邦再也涉及杀害凯文莫莱斯的指控表示不认罪。
根据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并可在第34条文下同读,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死刑。
今日审讯过程中,负责此案的控方代表为副检察司莫哈末赛夫,迪尼斯瓦兰、迪尼斯库马、威斯瓦纳、尼马兰、拉威真达兰的代表律师是威拉格;而拿督西瓦纳塔则是库纳西卡兰(55岁)的代表律师。
法官拿督阿兹曼明日继续进行审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