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4项控状,3个在刑事法典第409条文(刑事失信)下被控,另一项则是《2009年大马反贪会法令》第23条文。
据悉,接下来将换至高庭续面控。
若纳吉在刑事失信罪下提控,一旦罪成,将面对2至20年监禁、鞭刑及罚款。
反贪会法令第23条文,则阐明滥用公职以满足个人或家人利益的罪名。在这项条文下,若罪成将面对监禁最高20年,及罚款1万令吉或不少过贿款的5倍,视何者为高。
据了解,新任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将亲自率领检控团队,负责纳吉的提控工作。
来自法庭的消息指出,负责审理此案的将是最资深的地庭法官拿督再那阿比丁,之后此案将移交至刑事高庭法官拿督阿兹曼承审。
负责彻查一马公司(1MDB)弊案的特工队证实,纳吉在昨日下午2时35分,因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舞弊案,在位于吉隆坡大使路的住家被逮捕。
反贪会在6月13日将1MDB调查报告提交予总检察长,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也表明将从刑事与民事双项提控的可能性。
根据消息指,反贪会的调查报告指已掌握足够的证据,并建议总检察署提控纳吉。
纳吉与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早前先后到反贪会,纳吉之前曾于今年5月22日和24日两度被传召前往反贪会录供,而罗斯玛则于6月5日被反贪会传召录供,针对SRC国际公司将4200万令吉存入纳吉个人户头一案接受调查。
纳吉当时前往反贪会录供时,并没有遭到逮捕,而是今日被反贪会人员上门逮捕。
纳吉领导的国阵在509大选惨败丢失政权,他随即下台,并面对警方和反贪会一连串的调查,包括他与儿女的住所遭警方大搜查,价值多达约11亿令吉的现金、珠宝、名牌包、名表等贵重物品被警方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