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6日讯)交通部长陆兆福宣布,该部会在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SPAD)解散后,成立一个陆路公共交通机构(Agensi Pengangkutan Awam Darat,简称APAD),以负责规划及发展国内陆路交通。
他说,原属SPAD的执法及发出执照事务,将由陆路交通局(JPJ)全权负责。
他表示,该部将与公共服务局商讨陆路公共交通机构的结构及职位,而该机构是负责规划及发展陆路交通,尤其是捷运、轻快铁、铁路交通及巴士等。
“换言之,除了执法,目前由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负责的事务,将由陆路公共交通机构管理。”
他指出,该部对SPAD进行重组后,该委员会与陆路交通局不再有分开柜台,仅有陆路交通局的服务柜台。
“任何的执照申请、缴付执照费、私人交通或商用车,都会在陆路交通局的服务柜台办理,不会再有陆路交通委员会的柜台。”
陆兆福今日在交通部召开记者会时,如是指出。出席者包括交通部秘书长沙里布丁及陆路交通委员会首席执行员阿扎鲁丁。
陆兆福解释,该机构并不是委员会,因此并不会有新的委员会主席及成员,而只有总监一职。
另外,他宣布,随著SPAD解散,委员会相关的3个法令也将被废除或修正,这包括了废除2010年陆路交通法令第714条文、修正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第715条文,以赋予交通部、陆路公共交通机构及陆路交通局权力,以及修正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333条文,以赋予陆路交通局权力。
“我们已经有了(SPAD解散后)重组的方向,交通部正更深入地进行上述事宜。”
他指出,目前该部也成立了4人小型委员会以进行上述的重组事宜,并由沙里布丁监督,以希望能顺利进行重组。
针对许多人误以为该部已解散SPAD,因此该委员会没有执法权力及无需缴付该委员会所发出的罚单,陆兆福表示,这是不准确的,因为该委员会目前仍存在,直到国会在7月份开会,该委员会法令才在国会提呈并寻求通过解散。
“因此,在国会通过解散SPAD前,委员会仍存在,且可以执法,执照方面的事宜仍是通过该委员会办理,该委员会的事务一切如常进行。”
“重组之后,陆路公共交通机构也会涉及商用车执照发出事宜,只是服务柜台是在陆路交通局旗下,但(执照)是否获得批准,则是陆路公共交通机构的权力。”
陆兆福指出,今日的内阁会议也通过,将之前由首相署管辖的东马商用车辆执照局(LPKP)也交由交通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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