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4日讯)砂公正党副主席施志豪表示,砂政府仍然可向法庭申请2012年领海法令及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违反宪法,以便法庭宣判该法令为无效,但如今其程序将拖累砂拉越更早索回石油资源的拥有权。
他说,反对党早于4年前就已三番四次的提醒砂政府必须向法庭,申请上述2条法令违反宪法。
“然而,砂首长阿邦佐哈里似乎对法律有自己的认识,即便他身边有州律政司及一行法律顾问,却都没有做出任何相关法律行动,更单方面的认为该法令既然不符合宪法,就应自然失效。”
他指出,如今国油公司率先入禀联邦法院要求厘清1974石油发展法令权限下所赋予大马石油工业的开采权,其本身即对砂政府的效率感到失望。
也是峇都林当区州议员的施志豪是于今日接受本报记者访问,针对国油入禀联邦法院要求厘清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权限下所赋大马石油工业的开采权一事,如是说道。
他表明,国油公司将该案件入禀法庭的行动,并不影响砂拉越拥有石油资源权力。
此外,砂人联党中央主席拿督沈桂贤表示,该党保持坚定的立场,即包括在砂拉越大陆的海床和底土中发现的所有资源,包括石油和天然气,都属于砂拉越,而不属于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
他指出,该党承诺将争取索回砂拉越石油和天然气的所有权,由于该党在2016年砂拉越选举中获得人民支持成为政府的一部分,因此该党不会在这项承诺上退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