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9日讯)马来西亚广告制作商联合总会准备拜会新任财政部长林冠英,针对政府欲以销售与服务税(SST)取代消费税(GST)计划,提呈备忘录表达该总会的看法和心声,包括要求让广告招牌制造业豁免销售及服务税。
该联合总会总会长林国锐指出,广告招牌只是购买原料再加工的制成品,不是固定生产的原成品,因此希望财政部能基于此点给予豁免。如无法豁免,该总会希望将需要呈报销售税。
“销售与服务税为单项税制(Single Stage),只对特定完成品制造商和特定服务行业,在消费税制度下,大部分商家与行业必须呈报与缴付。涉及广告招牌行业的企业大部分为中小企业,年营业额并不高,因此才会提出以上要求。”
林国锐是于日前在槟城主持第5次全国理事会议后,在记者会上如此表示。在场的包括霹雳州会长林文轩,马六甲州会长曾添兴,雪隆会长叶天海,总秘书王康年,顾问侯再富及槟州会长杨振德等。
他表示,理论上销售及服务税比消费税更容易实行,只有特定行业需要缴付销售及服务单项税制,没有进项税(Input tax)或产出税(Outputtax)。
他说,不过在消费税架构开跑3年后,税制架构已成型,现在新政府又要以销售及服务税代替,而销售及服务税的税率是否是一视同仁,厂商未取得细节,但相信届时会带来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