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公正党主席拿督斯里旺阿兹莎表示,虽然选委会拥有对选举事务的决定权,可是当时联邦法院已经清楚宣判这项罚款不会让蔡添强丧失议员资格。
“这也意味著蔡添强是符合这届大选提名资格的,允许竞选的。我第一次听到有这样的情况,都不曾发生过这样情况。”
旺阿兹莎是与蔡添强取得电联后,再向媒体发言表示,了解到蔡添强是因为先前侮辱警方一案被判决罚款2000令吉而无法提名。
她在傍晚再次发文告说,公正党正在研究采取司法行动,以便让民主程序得到维护和觉醒。
她强调,公正党严正看待选委会取消公正党候选人竞选的举动。
她表示,选委会剥脱了联邦宪法给予蔡添强参与第14届大选的权利。
“我质疑峇都区选委会官员,他没有去研究联邦法院在2011年3月3日针对蔡添强案件所作出的判决。”
较早前,旺阿兹莎在班登区完成提名程序后,接受媒体采访时,被告知蔡添强不获上阵时,脸露惊讶表情,并惊呼道:“几时?我没有接到通知啊,天啊!我感到很震惊。”
她表示,对于这个消息感到遗憾和伤心,因为公正党失去了一个在峇都的机会。
她强调,在蔡添强上阵之前已经检查了他的背景,是没有问题符合资格的。
此外,公正党署理主席拿督斯里阿兹敏阿里强烈谴责选委会的做法,并表示,这样的行为毫无根据,且玷污了民主进程。
他认为,这形同藐视了莎阿南高庭早前将蔡添强的罚款减至2000令吉的决定,以及下议院议长丹斯里班迪卡于2011年指蔡添强虽被罚款2000令吉,仍有资格成为人民代议士的言论。
他今日在文告中呼吁各方反对选委会的行为,并以选票支持希望联盟。
另一方面,针对森州晏斗州议席的公正党候选人希特南,没带候选人证件而被取消提名资格一事,旺阿兹莎表示,根据选委会提供的指示,并没有强制规定候选人必须要携带该证件才能进入提名中心。
“你只要有提名表格就可以了,没有强制说一定要带证件才可以进入。”
她无奈指出,这也是选委会有对选举事务的最终决定权。无论如何,她将会在大选后针对这些事情寻求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