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5日讯)36岁穆斯林私生女罗斯丽扎改教案上诉失败,上诉庭维持其穆斯林的身份。
以上诉庭法官乌米凯尔顿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今日驳回罗斯丽扎的上诉申请,并维持高庭司法专员拿督斯里敦阿都马吉的判决。
法官乌米凯尔顿表示,“我们一致裁决,此案没有可上诉的错误出现,因此我们维持高庭的裁决。”
另两名承审法官为上诉庭法官王南吉和苏拉雅。上诉庭三司今日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审讯后,做出上述裁决。
罗斯丽扎的母亲为华裔佛教徒,父亲则是华裔穆斯林,两人是在未婚情况下生下罗斯丽扎。
罗斯丽扎在诉讼中提到,自1981年出生开始,其母亲就将她以佛教徒来抚养长大。
起诉人的代表律师阿斯顿表示,起诉人是在获得身份证时才被认定为穆斯林,起诉人曾在2009年向国民登记局提出司法审核,最终失败。
为此,起诉人在2015年入禀高庭,要求法庭判定她为佛教徒,并将雪州伊斯兰教局、雪州伊斯兰教委员会和雪州政府列为答辩人。
在这项诉讼中,罗斯丽扎获得来自柔佛、吉打、吉兰丹、马六甲、玻璃市、森美兰、彭亨、槟城、霹雳和登嘉楼10州的宣誓书,证明她母亲未曾信奉伊斯兰教或进入穆斯林婚姻。
不过,罗斯丽扎的诉讼在去年被高庭驳回。
律师阿斯顿今日在法庭外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他将寻求当事人的意愿,以决定是否将此案上诉到联邦法院。
他指出,最重要的是罗斯丽扎能被允许继续以佛教徒的身份生活,包括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