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吉隆坡高庭择定4月26日(周四)聆审16名巫统前党员入禀法庭,挑战社团注册局允许巫统延迟党选决定,以及巫统合法性的司法审核申请。
这宗案件将由法官拿督威拉卡玛鲁丁聆审。
16名巫统党员代表律师哈聂夫表示,没想到法庭这么快就定下聆审这项司法审核申请的日期。
“我们是于今天接获法庭排期在周四聆审的通知。”
16名巫统党员是于上周入禀法庭,挑战社团注册局允许巫统延迟党选的决定及巫统的合法地位。起诉人将社团注册局及巫统执行秘书阿都劳勿列为答辩人。
这16人向高庭申请准令,以谕令社团注册局援引社团法令第12、14、16及66条文,调查巫统的合法地位,并谕令社团注册局针对劳勿违反了巫统党章中第9.3、9.4、15.3、18.2及10.16条文采取行动,即没有在18个月的延长期限内举行党选。
他们也要求社团注册局在调查完毕后,立即吊销巫统的注册,并根据社团法令第14(2)及14(5)条文发出“暂时解散”或“永久解散”该党的通知。
巫统最后一次举行党选是在2013年10月19日。根据巫统党章第9.3条文,巫统最高理事会必须每3年举行一次党选,即理应在2016年10月举行党选。根据巫统党章第10.16条文,党选可展延18个月举行。
随著这16入禀法庭挑战党合法性地位,巫统总秘书拿督斯里东姑安南周六宣布开除这16人。根据巫统党章第20.7条款,即任何党员只要把党务带上法庭将自动丧失党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