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华总会长丹斯里方天兴呼吁华社抛开不必要禁忌,让出嫁的女儿在清明时节祭祖,尤其是到已故亲生父母墓前上香祭拜。
他强调,不论男女,不论成婚与否,只要是孩子,都应该在清明时节到已故父母和祖先墓前祭拜,以尽后人和孝子孝女责任。
“奉行孝道不应与任何禁忌混为一谈!”
他说,如果要求一个心安理得的话,有关家庭也可以根据传统的一些习俗,在征得家人允许下,同意已经出嫁的女儿祭祖,尤其是到已故的父母墓前上香祭拜,让其一尽孝心。
他认为,对父母而言,子女应该是一样的,都是自己生出来的孩子;同样的,对子女来说,孝顺父母也应该是不分彼此的。
配合清明正日,方天兴有感而发,并出示一封来自彭亨州陈姓出嫁女儿寄给他的信,呼吁华社改变不必要的传统旧观念,让出嫁女儿祭祖或到已故父母墓前扫墓祭拜。
方天兴曾经在前年公开发出这项呼吁,较后获得这位陈女士来函感谢,并道出她与姐妹们自出嫁多年以来,因无法获得家人体谅和允许,导致一直都不能祭祖的无奈心声。
据民间一些迄今仍流传的禁忌,已经出嫁的女儿,在清明时节并不能到已故亲生父母坟前上香祭拜,有关传统迄今仍然广为流传。
方天兴在文告中表示,在目前的清明时节期间,他本身再次接获不少有关伸诉,包括来自一些华团领袖和妇女组织在内,他们都认为,时代已经不同,而且孝顺父母并不能再分彼此,即使是已经出嫁的女儿,也应该获得到亲生父母墓前上香祭拜的机会和权力。
他说,任何宗教和传统习俗都是提倡好人好事,子女孝顺父母天经地义,理应获得发扬,而不应为了一些不必要的传统而“反行其道”。
方天兴提及的来自彭州的陈姓华妇,在过去两年来,曾经先后两次来函,申诉本身和姐妹们的际遇。
陈妇女在信中提及她每一年都要求要回去祭祖,但多年来都没有答复,直到有一年他的父亲答应了,让她们姐妹几个人好开心,怎知最后,几个弟弟反对,还把她们大骂一顿,结果也还是去不成。
这位妇女希望方天兴能够协助,多些在报章上作出有关的呼吁,让所有的父母们改变想法。